“繁榮昌盛 和諧共融─澳門回歸25載”攝影展圖片徵集評審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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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比賽屬“年度中國歷史人物選舉2024”之第二部分,參加者需以上述選舉之當選者霍去病的生平、改革事跡、文學作品等為主題,完成專題研習報告並上傳至“澳門記憶”文史網以參賽。
回歸二十五載有獎問答遊戲的得獎結果出爐!每位得獎者可獲 “中西合璧古地圖” 澳門通雙卡套組。澳門記憶團隊已透過得獎者註冊會員時登記之流動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送得獎通知,再次感謝會員們的支持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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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八年(1529年2月9日─1530年1月28日)4月23日,西班牙與葡萄牙簽訂《薩拉戈薩(Zaragoza)條約》,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Charles V)正式承認葡王對摩鹿加(Molucas)群島(香料群島)的佔領。早在1512年,葡萄牙人即已在香料群島立足,但西班牙人通過1519─1521年麥哲倫的航行也尋找到了香料群島,並從摩鹿加運回了香料而獲巨利。葡萄牙人當然不能容忍西班牙人插手這樁當時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有利可圖的貿易。按照1494年托德西利亞斯協議,摩鹿加群島實際是在葡萄牙界限一側。但是,16世紀西班牙和葡萄牙地理學家對東半球托德西利亞斯分界線在哪里,看法極不相同。葡人堅定聲稱,摩鹿加群島是在他們勢力範圍內,而西班牙人則頑固強調,不僅摩鹿加,乃至中國連同馬六甲,都在西班牙範圍內。衝突因此不可避免。當西班牙航船長途橫越太平洋再次來到摩鹿加群島時,遭到了島上葡萄牙人的強烈抵抗,損失慘重。最後,西班牙國王承認了葡萄牙國王對香料群島的佔領。到16世紀30年代,葡萄牙人已經在摩鹿加群島定居,他們與菲律賓人經常接觸,尤其與棉蘭老島(Mindanao)的人時常往來,其目的是為了經濟貿易和傳教。博克塞(C. R. Boxer):《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之《導言》,第15──16頁;高瀨泓一郎:《大航海時代ィベリア両國の世界二分割征服諭と日本》,載《基督教時代的研究》,第3──38頁。José Manuel Garcia, As Filipinas na Historiogra fia Portuguesa do século XVI, pp. 18──19.
順治十八年(1661年1月30-1662年2月17日)1月26日,鑒於數年來有關鄭成功將東渡攻打大員(台灣)的謠傳不斷,荷蘭人先後於1660年4月23日和7月17日派出強大的船隊和士兵,準備聯合大員的軍隊痛擊敵人。巴城總督馬特索科爾於本日的報告中稱:“我們不能容忍這樣一支強大而寶貴的船隊到達大員後發現無所事事,一無所獲地返回巴城,這樣做將使公司遭受巨大損失。評議會因此決定,派最強大的陣容和600名士兵,於10月31日在北風狂起時前往澳門,在那裡突襲(葡人),佔領那座城市及工事。因為葡人在澳門境況不佳,勢力削弱,對我們來說機會難得。多年來我們一直忙於對印度的葡萄牙人作戰,無暇顧及澳門。若非藉此派強大艦隊前往大員的機會,這一計劃將不會在短期內予以實施。我們認為,攻取澳門時機已到,對這一行動我們盼望已久,特別是如果這一計劃繼續推遲,公司恐怕難以達到將葡人從北部地方趕出去的目的。因為澳門的葡人將尋求英國人或其他外族人的保護,繼續佔領澳門,養精蓄銳,使衰落的澳門復興,很可能重新使之成為葡人在東印度的基地。以上種種原因促使我們攻打澳門。為此,我們指派範•德•蘭(Joan van der Laen)先生統率這支艦隊,並派對廣州與澳門極為熟悉的商務員雅各布•凱瑟爾為副手去實施這一行動。”據范•德•蘭先生報告,9月2日和3日之間,船隊在與澳門同緯度的地方遇到一場風暴,使遠征船隊受到損失,遂決定將進攻澳門計劃向後推遲。 程紹剛譯注:《荷蘭人在福爾摩沙:1624-1662》,第525-527頁。
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1月31日─1776年2月18日)4月23日,第一位王室教師桑托斯•利馬(José dos Santos Baptista e Lima)乘坐“西望洋聖母”號到達澳門。他向女王稟報說他正在教授葡萄牙語,澳門的居民對葡萄牙文不懂,他們說的語言是一種葡萄牙語和有錯誤的華語的混合語言,通常要借助於翻譯才能知道學生說的是什麼。利馬是主動要求來澳門任教的,主要教授拉丁文法及葡萄牙語,每年薪金400兩。耶穌會士在澳被驅逐後,澳門已沒有一家正式的教育機構,由皇家老師利馬任教的學校,當時僅有兩名學生,因為學習活動還是秘密的。3個月後,澳督沙丹耶打破障礙,學生立即大增。這應是澳門第一所非教會性質的公共學校。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ⅩⅧ, pp. 576—577; Benjamin Videira Pires, A Vida Marítima de Macau no Século ⅩⅧ, p.46.Manuel Teixeiv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p. 1—2.
清嘉慶十一年(1806年2月18日─1807年2月6日)4月21日,澳門政府頒佈政令,借給帝汶總督安東尼奧·門多薩(António de Mendonça)500帕塔克;23日,又向帝汶、索洛運送一批官員和醫生,其中有馬林略·阿巴爾卡(Marinho Corre de Abarca)、李露(Francisco Xavier de Mendonca Corte Real)將軍及沙維爾·索薩(Isaiaz Diogo Xavier de Sousa)、老楞佐·索薩(José Lourenço de Sousa)醫生。Arquivos de Macau, 3a série, Vol. Ⅻ, p. 22.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2月7日─1846年1月26日)4月23日,澳門土生葡人若奧.辛德曼(João Hyndman)以他本人及其子女的名義對居澳巴斯商人希爾治皮.魯斯托姆治(Heerjeebhoy Rustomjee)提出訴訟。魯斯托姆治為著名鴉片商,1840年後一直租居辛德曼家族在南灣大馬路第34號公館,年租金600元。到1845年時,魯斯托姆治破產,不僅拖欠房租,還無力支付按金,故被辛德曼家族告到澳門法院。同時,魯斯托姆治還欠葡萄牙人安東尼奧.高美士(António Gomes)的債,澳門法院於12月1日下令封存其傢俱為抵押。施其樂(Carl T. Smith):《珠江三角洲的巴斯客商》,載《文化雜誌》第59期,2006年。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1月31日─1901年2月18日)4月23日,粵紳劉學詢赴澳辦理引渡經元善事,後因澳督賈也度卸任調印度,事遂延擱。劉學詢不及久待,於24日回廣州。港澳新黨恨劉氏入骨,聲言要用洋槍打死劉氏。在梁啟超的一再催促下,保皇會澳門總局經過多次嘗試,終於設法執行了行刺劉學詢的計劃。劉學詢剛登岸,即被兇手以手槍對面擊中胸旁,幸得里衣擋護,僅入皮肉三分,血流不止,但未致喪命。顧廷龍、葉亞廉主編:《李鴻章全集》第3冊《電稿》,第910頁。李鴻章出任兩廣總督,重用劉學詢,以其為軍師,以剪除康党,劉學詢亦千方百計謀捕新黨人士,故劉學詢成為新黨首要之敵。當時保皇會在港澳購槍械準備起義,劉學詢則奉李鴻章之名四處查堵,給起義工作帶來極大的困難,故刺殺劉學詢之計劃早已醞釀,其中梁啟超行動最為積極,他多次致函保皇會澳門總局,要求首先刺殺劉學詢。參見桑兵:《庚子勤王與晚清政局》第11章,第331—334頁。
民國十六年(1927年1月1日─1927年12月31日) 7月31日,獨立刊物《求實》(A Verdade)創刊,社長爲女藥劑師索菲婭,阿格雷朋(Sofia Agrebom),但所有權仍屬原《自由報》與 《戰鬥報》的主編多明戈斯.杜格(Domingos Gregório da Rosa Duque)上尉。該報先是每星期逢周四、周日出版兩期,自本年10月4日後,改爲每周二、四、六出版三期,直至1929年4月23日停刊,共出版231期。施白蒂稱:“該報是《戰鬥報》(O Combate)(之前)和《澳門報》(Jornal de Macau)(之後)之間承前啓後的刊物。”該報葡文名稱與1908年創刊的《求實報》同名,但兩者幷無關聯。Manuel Teixeira, A Imprensa Periódica Portguesa no Extremo Oriente, p. 128. 按: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1949)》第211頁稱,該報直至1929年4月25日,共出版211期。與前引文德泉神父說法不同,存疑。另索菲婭(Sofia Agrebom),葡萄牙波爾圖(Porto)人,擁有波爾圖大學醫藥化學文憑,1924年10月27日到澳門,在土生葡人殷里基.施利華(Henrique Nolasco da Silva)開設的民衆大藥房內任技術主管,幷在商業學校兼任教師。因《求實》報登記的業權人爲索菲婭,故有人說索菲婭。很可能是澳門第一位名義上的女性葡裔報人”(李長森:《近代澳門外報史稿》,第90頁),但所有權歸屬杜格上尉。之所以如此,因爲根據當時法律,辦報人必須具有高等學歷,而軍人出身的杜格上尉不具條件,故只好聘請擁有大學文憑的索菲婭女士擔任社長。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211頁。
民國十七年(1928年1月1日─1928年12月31日)4月23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黃郛正式照會葡萄牙公使畢安祺(João de Bianchi),提出《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修改問題。函電稱,現在兩國政治經濟商務情形,與四十年前初訂約時迥異,國民政府認為該約已不適用,亟應重行修改。為此提議,於本年4月28日該約期滿後,由中葡兩國各派專員,以平等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為基礎,重行修訂,另成新約,以期適合現情,俾兩圍睦誼益敦,而於兩國共同利益,亦得以益加增進。5月2日,葡外交總長回函,但避談修約一事。《澳門專檔》第4冊,第533─534頁、第581─584頁、第588頁及第595頁;上海《時報》1928年4月23日,轉引自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下冊),第2054─2055頁。
1999年4月23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澳門特區籌委會秘書長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推委會委員守則兩個文件及推委會的工作安排作了說明。根據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產生辦法的有關規定,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對報名參選第一任行政長官的九位人士進行了資格審查,按參選人報名時間先後排序,確定區宗傑、劉球、梁排康、何厚鏵、梁四超5人符合參選資格,成為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參選人。何厚鏵報名參選行政長官後,辭去了推委會委員職務,由於他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空缺無人遞補,推委會最後由199位委員組成。推委會對5名符合資格的參選人,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澳門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候選人。何厚鏵獲125票,區宗傑獲65票,劉球和梁四超各獲2票,梁排康為0票。籌委會錢主任委員宣佈:何厚鏵、區宗傑已獲得推委會20名及20名以上委員提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的有關規定,這兩位參選人成為澳門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候選人。參考資料:陳滋英:《港澳回歸紀事》,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015年,第241及2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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